认定刘文雄医生为工伤,并不妥当

认定刘文雄医生为工伤,并不妥当。本文首发于“方彦华律师”微信公众号
​刘文雄是湖北省仙桃市三伏潭卫生院内科医生 。 2月13日凌晨 , 刘文雄医生因急性心肌梗死在家中去世 。 仙桃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之后 , 经行政复议 , 3月6日 , 仙桃市政府撤销了不予认定工伤决定 , 并责令人社局重新作出认定 。 据此 , 仙桃市人社局于3月7日重新作出工伤认定 。我们认为 , 认定刘文雄医生为工伤是不妥的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有两种情形:工伤、视同工伤 。 仙桃市人社局原认为王文雄医生不应认定为工伤、以及后来又认定为工伤的依据 , 都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 。该条中 , 将“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 , 经抢救48小时死亡”规定为“视同工伤” 。视同工伤 , 很明显是本不属于工伤 , 但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作为工伤处理的情形 。 因此 , 在视同工伤的情形下 , 对于工伤的认定应当严格掌握 , 不应扩大认定范围 。王文雄医生下班后凌晨在家中去世 , 尽管是处于防控疫情的非常时期 , 但这一情形明显不属于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 。 认为在家休息时也处于战时备勤的工作状态 , 显然超出了一般人对于工作状态的认识 。 如此认定 , 显得行政执法行为很不严肃 。我们注意到 , 在这次防控疫情的战斗中 , 无论是人民政府还是社会各界 , 对于战斗在防控疫情第一线的医务工作者 , 全社会都给以高度的评价 , 都认同应该给他们以高度的精神褒奖和优厚的物质待遇 。 就在3月8日 , 对于安徽援鄂医疗队王琪等9名护士请吃火锅的隔空喊话 , 马云本人亲自作了回复:“咱约起!!别告诉喝啥酒 , 有多辣 , 只告诉我时间和地点 。 "对于王文雄医生等在防疫一线战斗的医务工作者来说 , 政府给他们多么高的荣誉、多么高的物质奖励都是应该的 。 但在强调依法治国的今天 , 不应该突破法律规定 。毕竟 , 有千千万万的普通人 , 并不要求法外施恩 , 而把依法办事当成毕生追求的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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