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为躲债资产全转移,债权人通过网络深挖隐匿资产

债务人刘海(化名) , 从白手起家到位列福布斯中国富豪榜 , 曾是一代人发家致富的神话 。 然而 , 在2009年法院公布的一则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债务公告上 , 刘海的名字赫然在列 , 从此 , 励志富豪跌落神坛 。 往后几年间 , 法院陆陆续续公布了其背负的数亿元债务 。 但是债台高筑的他却音讯全无、不知所踪 。 经法院查证 , 除了已拍卖的少量资产 , 刘海已无可执行财产 。 一时间关于其转移资产、隐匿江湖的传言甚嚣尘上 。 苦于没有证据 , 债权人们只能捶胸顿足、无计可施 , 后辗转找到福韵数据 , 希望通过大数据发现隐匿在互联网上的蛛丝马迹 。 福韵数据在接到委托后 , 马上对刘海名下财产展开初步调查 。 老赖为躲债资产全转移,债权人通过网络深挖隐匿资产
第一步 , 确认刘海名下资产情况(1)刘海名下有形资产经调查 , 发现如表面所示 , 刘海似乎再无可执行资产 。 刘海一手创建的A集团及其对外投资的子公司已全部吊销 。 老赖为躲债资产全转移,债权人通过网络深挖隐匿资产
同时 , A集团名下B公司 , 虽处于存续状态 , 但通过进一步调查得知 , 2016年7月 , 法院已将该公司部分股份拍卖 。 此外 , 刘海名下2处房产和1辆奔驰汽车先后经由法院拍卖或自行变卖 , 用于还债 。 (2)刘海名下专利据调查 , 知识产权方面 , 刘海及A集团名下尚有17项专利 。 法律规定 , 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人民法院有权裁定禁止转让、留置证照 , 采取拍卖、变卖等执行措施 。 换言之 , 刘海名下的专利能够作为可执行财产进行清收 。 老赖为躲债资产全转移,债权人通过网络深挖隐匿资产
第二步 , 查实财产转移情况从刘海的发家史来看 , A集团一度是家族企业 。 上世纪90年代 , 刘海大刀阔斧 , 着手破除传统家族制 。 其妻子陈虹(化名)、三哥刘江(化名)、族弟刘何(化名)等近亲属经历改革震荡后 , 都发展起了各自的事业 。 目前 , 他们名下都有持股的公司 , 且运作正常 。 通过这一信息点 , 随即扩大调查范围 , 从刘海亲戚运作的公司中寻找蛛丝马迹 。 事实证明 , 刘海的近亲属成为案件的重要突破点之一 。 (1)妻子陈虹关联资产由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可能作为可执行资产 , 福韵数据对其妻子的资产进行了调查 。 经调查 , 妻子陈虹曾参股C公司和D公司 , 现两家公司均由妻子亲属代为持股 。 其中 , C公司前身是A集团成立的子公司 , 名下拥有的景区经营权由集团购得 。 D公司经营的观光度假区同样由A集团投资兴建 。 两家公司经签订协议共同开发经营此景区 。 通过关联分析和多方验证 , 还发现C公司、D公司和A公司的股东存在人员混同的情况 。 老赖为躲债资产全转移,债权人通过网络深挖隐匿资产
目前 , 两家公司经营正常 。 C公司拥有1处旅游景区的40年经营权、景区内部1家酒店和1家餐厅以及对外投资1家公司 。 D公司名下资产包括经营的1处观光度假区、内部1家餐厅以及1辆大型普通客车 。 经调查得知 , 以上两个旅游景区项目 , 是刘海的重要经济来源之一 。 (2)刘海境外转移财产情况查实刘海经香港、新加坡转移财产的路径 。 老赖为躲债资产全转移,债权人通过网络深挖隐匿资产
2003年 , 刘海背负5000万人民币债务 , 选择剑走偏锋 , 将其集团旗下子公司的所有资产和业务注入一家新加坡企业E公司 , 借壳上市 。 借壳成功后 , 刘海持股约30% , 后全部出售 。 截至2018年 , 其族弟刘何仍持有该企业股票 。 新加坡E公司在国内的经营实体是F公司 , 其前身是A集团旗下的子公司 , 刘海及其族弟刘何都曾任公司高管 。 F公司现由三哥刘江任职高管 , 但不再参股 。 巧妙的是 , 该公司的最大股东是一家香港企业G公司 , 位列第一次序的董事会成员恰恰是刘江 。 换言之 , 刘江间接持有F公司股份 。 此外 , 帮助刘海在境外成功借壳上市的新加坡E公司控股股东张强(化名) , 担任该公司国内经营实体F公司的董事 。 由此断定 , 国内F公司是刘海实现财产转移的重要节点之一 。 面对债务人长期失联、多年清收无果的案件 , 从千丝万缕的关联关系中 , 抽丝剥茧出近亲属、香港和新加坡三条资产线索 , 为委托方的债务追讨和资产清收提供了有力的信息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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