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海关总署出台十条措施助力中欧班列发展

【「中欧」海关总署出台十条措施助力中欧班列发展】央视网消息: 为支持中欧班列发展 , 海关总署昨天(2月24日)出台10条措施 , 从加强枢纽站点建设、促进多式联运业务发展、扩大进口以及保税监管场所建设等方面 , 进一步促进中欧班列沿线各国经贸往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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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10条措施主要包括:允许企业自主选择通关模式 。 除按规定需在进境地口岸实施检疫外 , 企业可自主选择在进出境地口岸办理中欧班列货物的清关手续 , 也可以选择在属地办理相关手续 。 同时 , 开展以铁路运输为纽带的多式联运业务 , 实现中欧班列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程联运和有效衔接 , 增强中欧班列开行城市的辐射集聚效应 。 支持利用中欧班列开展跨境电商、快件、邮件运输业务 。 支持在中欧班列关键物流节点城市 , 根据需要建设保税监管场所 , 利用保税制度优势助推中欧班列发展 , 高效集约开行中欧班列 。此外 , 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强信息共享和电子数据传输交换 , 减少企业重复录入 , 优化作业流程 , 提高中欧班列无纸化水平和通关全链条运作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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