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法院“隔空”审理当庭宣判

2月21日上午 , 番禺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 , 先后对两起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进行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 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一案被告人吴某加有期徒刑九个月;另案被告人李某城有期徒刑四年、李某钦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最高罚金三万元 。 其中 , 吴某加诈骗案为番禺区首起利用新冠肺炎疫情实施的诈骗犯罪案件 。 无本买卖 得手后逃之夭夭 2月12日 , 被告人吴某加利用全国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口罩紧缺的形势 , 在互联网社交软件发布有口罩售卖的虚假信息 。 同日16时许 , 与被害人梁某某在微信上商定以人民币6750元的价格出售2700个口罩 , 以先收取前期款项为由 , 骗得被害人人民币3250元后便失联 。 番禺区法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吴某加犯诈骗罪 , 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被告人吴某加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期间 , 假借销售用于预防突发传染病疫情用品的名义 , 诈骗他人财物 , 依法从重处罚 。 同时 , 吴某加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 , 是累犯 , 应当从重处罚 。 综合全案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 , 考虑被告人的悔罪表现等 , 依照相关法律 , 判处被告人吴某加有期徒刑九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 没收作案工具 , 追缴犯罪所得发还被害人 , 追缴不足部分 , 责令被告人吴某加退赔 。 该起案件从被告人作案之日起 , 至番禺区法院对案件作出宣判 , 用时仅8天 , 体现了公检法部门对利用疫情实施犯罪的行为从重、从严、从快打击的坚定决心 。 空手套白狼 诈骗金额达14万元 2月9日 , 被告人李某城、李某钦经过合谋后 , 在微信朋友圈谎称有大量口罩货源可以销售 , 进而骗取他人货款 。 其中 , 被告人李某钦负责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口罩销售信息、与被害人聊天获取信任及转移赃物;被告人李某城负责提供诈骗所用的微信号和联系用于接收诈骗款项的收款账户 。 期间 , 被告人李某钦、李某城骗得被害人李某某12万元、被害人廖某某2万元 , 所得赃款用于购买手机和提现 , 二人将赃款赃物均分 。 番禺区法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李某城、李某钦虚构货源信息、隐瞒真相 , 通过网络方式骗取他人财物 , 数额巨大 , 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 依法应当对其适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的量刑幅度予以处罚 。 被告人李某城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 刑罚执行完毕以后 , 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 , 是累犯 , 依法从重处罚 。 根据前述法定刑幅度、法定的和酌定的量刑情节 , 并综合考虑两被告人作案的具体事实、认罪态度、社会危害性等因素 , 判处被告人李某城有期徒刑四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李某钦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 缴获赃物列入两被告人各自上述财产刑执行范围 。 两案宣判后 , 各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 被告人李某城的1名家属、李某钦的2名家属 , 经体温监测正常后到了法庭旁听 , 并全程佩戴口罩 。 (全文来源:番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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