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戴口罩 对得起前线拼死拼活的人吗?( 二 )

三 我们反复强调 , 要依法治疫 。 这话不仅是对基层防疫人员来说的 , 也是对每个公民说的 。 对于那些任性自私的人 , 对于那些不尊重他人健康、践踏防疫成果的人 , 有法可治吗? 岛叔专门查了一些相关规定:在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 , 属于卫生防疫机构依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提出的传染病防控措施;如果拒绝配合 , 坚决不戴口罩 , 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采用暴力或威胁方法阻碍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执法的 , 会构成妨害公务罪 。 目前 , 多地政府都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发布了包括公共场所戴口罩等在内的紧急防疫措施 。 湖北、武汉 , 作为疫情特别严重的地区 , 制定了更为严格的防疫规定 。 此外还有 , 确诊了但不想被隔离 , 这属于明知自己患病而拒绝治疗进而传播疫情的行为 , 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疫情防控期间组织聚餐、聚会玩乐 , 如果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 , 就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 这两项罪 , 一旦定了 , 判刑都是论年的 。 有朋友不理解 , 好好守法不好吗?就算不懂法 , 起码做人的道理也应该明白 。 现在传染病流行 , 干嘛非要大摇大摆上街晃?找不自在?找病毒呢? 归根到底 , 这是一个欠缺公共意识的问题 , 把自己的自由自在 , 凌驾于公共事务之上 , 甚至凌驾于法律之上 。 纠正这样的行为 , 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 但在疫情防控时期 , 是可以通过一件件具体案例进行法治教育 , 从而加速推进的 。 《诗经》里说:“雨我公田 , 遂及我私 。 ”古人都知道 , 公共安全高于个人利益 。 防疫时期 , 切记:公共场所不戴口罩 , 害人害己! 文/田获三狐 侠客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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