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防疫的旗号 就能为所欲为吗?( 二 )

  有些地方做得挺好,比如上海2月7日通过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明确了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样,才能强化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法治保障,才能促进全社会科学、高效、规范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否则,如果防疫行为没有沿着法治轨道走,那免不了会出现这样的人——有点权力就膨胀、就拿范儿,觉得自己可算是能治住别人了,可了不得了,看谁不顺眼,就不让谁好过。这种行为固然是个别的,但是在疫情防控的大背景下,会在舆论中放大,会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一个地方辛辛苦苦动员各种资源防控疫情,就因为几个人胡作非为,搞得全系统一起背黑锅,多冤。特殊时期,特殊政策,但一切行为的底线,仍然是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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