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最高法印发通知 加强和规范疫情期间在线诉讼工作

中新网2月18日电 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消息 ,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对全国法院推进在线诉讼作出全面动员、提出明确要求、明确具体规则 , 指导和规范各级人民法院疫情期间有序开展在线诉讼工作 。
《通知》要求 , 各级人民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 , 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 , 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 立足审判职能 , 努力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 要将深入推进在线诉讼作为坚决打赢防控疫情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重要举措 , 积极依托中国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在线诉讼平台 , 全面开展网上立案、调解、证据交换、庭审、宣判、送达等在线诉讼活动 , 有效满足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 确保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平稳有序运行 。
《通知》强调 , 各级人民法院推进在线诉讼应当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诉讼权益 , 尊重当事人对案件办理模式的选择权 , 全面、准确告知在线诉讼的权利义务和法律后果 。 各级人民法院要积极引导各方诉讼主体依法有序开展在线诉讼活动 , 大力完善在线办理流程和在线诉讼规程 , 制定发布内容全面、指引清晰、简便易行的在线诉讼操作指南 , 但相关内容不得突破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 。
《通知》明确了在线诉讼有关规则 。 一是规范在线身份认证 , 确保各方诉讼参与人身份真实性 , 实现人、案、账号匹配一致;二是规范网上立案 , 要求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在线立案申请后七日内进行审核 ,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 , 及时登记立案;三是大力促进在线调解 , 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依托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平台 , 加大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四是规范诉讼材料提交 。 当事人通过电子化方式提交诉讼材料的 , 经人民法院审核通过后 , 可以不再提交纸质原件 。 人民法院应当为当事人提交电子化材料提供平台支撑和技术便利;五是规范在线庭审 , 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技术条件、案件情况和当事人意愿等因素 , 确定是否采取在线庭审方式 , 并明确不适用在线庭审的具体情形;六是规范在线裁判 , 允许具备相应条件的法官远程查阅电子卷宗、合议案件、撰写提交裁判文书等;七是加大电子送达适用力度 , 明确电子送达的适用条件、送达方式和生效标准;八是加强在线诉讼服务 , 要求人民法院全面升级在线诉讼服务平台 , 拓展在线诉讼服务功能 , 保障当事人足不出户享受全方位诉讼服务 。
北京联盟注意到标题:【通知■最高法印发通知 加强和规范疫情期间在线诉讼工作】《通知》对各地法院推进在线诉讼的组织实施提出具体要求 , 强调各级法院要强化主体责任、明确工作机制 , 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 推动在线办案成为疫情防控期间的常态化机制 。 《通知》还对杭州、北京、广州三家互联网法院在线诉讼工作提出专门要求 , 强调要加大探索力度 , 提升智能化审判水平 , 探索完善电子诉讼规则 , 有效确立互联网司法治理实体规则 , 充分发挥在理念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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