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国家投资银行作为产业基金国企投资人

设立国家投资银行成为国企和产业基金投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 , 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 人民银行不能像美国那样靠发行国债来发行货币 。 央行从2014年重启货币宽松 , 需要保持货币总量合理增长 。 央行资产负债表相应发生了深刻调整:1、资产负债表规模扩张减速 。 从2014到2016年底 , 央行总资产仅扩张了1.6% , 其中2015年萎缩了6.0% 。 2、国外资产规模和份额显著下降 。 央行所持国外资产从2014到2016年底下降了17.5% , 占总资产份额从82.4%降至66.9% 。 3、对其他存款性公司债权迅速扩张 。 央行对其他存款性公司债权从2014到2016年底扩张了2.4倍 , 占总资产份额从7.4%升至24.7% 。 央行资产负债表的演变反映了货币供给方式的变化 。 随着外汇占款成为基础货币回笼而非投放的主渠道 , 央行主要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和各类再贷款便利操作抵补流动性 。 同时 , 央行连续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 提高了货币乘数 。 说白了央行从外汇占款发行货币过渡到了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发行货币 。 过去以国外资产为基础发行基础货币等于贷款给外汇资产的发行人 , 如美国政府;而现在以国内资产为基础发行基础货币是为中央或地方政府等境内主体提供融资 , 有助于扩大内需、提振经济活动 。 央行通过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为资金棚户区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 既是基础货币投放 , 也是“准财政”支出扩张 , 直接有效 , 有“财政货币化”意味 。 中国需要建立起以国家信用为基础货币发行机制 , 而通过购买政策性银行​债券发行货币 , 等同于以国内基础设施等不动产发行货币 。 根据《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三条 , 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 , 可以“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其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及外汇” 。 ​央行可以购买国家开发银行和农发展等政策性银行债券来发行基础货币 , 使货币不经财政部转化为资本和资产 。 财政部可设立国家投资银行 , 央行贷款给国家投资银行 , 国家投资银行可对国企和产业基金及汇金证金券商进行投资 , 从而使货币直接转化为产业资本 。 财政部不再拔款给国企 , 政企分开 , 国家投行也成了国企的战略投资人 , 有利于央企混改 , 国企也有了资本金来源 。 国家投行也可以执行产业政策 , 对各类产业基金注资 。 由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是国家采取了“拨改贷”的企业投资政策 , 国有企业资本金切断了财政资金的直接投入 。 ​这样国企资产来源只能靠贷款 , 缺乏投资人 , 而国家投行成立 , 刚好使国企有了投资人 , 有利于国企建立产权清晰现代企业制度 。 90年代以来 , “无资本金企业”大量出现 , 国有企业资本金这些企业的资本全部依赖银行贷款 , 企业的结局是投产即亏损 , 利润无力偿付利息 。 供给不足 , 国有企业资本金成为影响企业简单再生产和扩大生产的重要因素 。 国企杠杆率过高源于资本金不足 , 事实上 , 国企已无投资人 。 战略性和新兴企业均需公有资本投资 , 而国家投行可以使央行货币直接转化成公有资本 , 快速形成生产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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