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弱肉强食”绝非自然之道更不是什么法则
人类关于大自然的认识一直都有着各种的偏颇 , 最常见的偏颇就是“所见即所得”缺乏更深层次的认知理解过程 。 看见老虎、财狼等食肉动物捕食羊、鹿等食草动物于是得出直观的结论叫做“弱肉强食”-于是就可以凭借某种一时一事中的“强”肆意妄为而不觉有任何的负罪感 。 依据这种浅表性的现象得出这种结论的人并没有看见大自然里的食肉动物捕食一次是何等之难?而且绝对不可能是天天捕食、大自然里的食肉动物有经常性捕食机会吗?那些看似威风凛凛的“强大的”肉食动物经常都是在饥饿的状态下才会疯狂捕食 , 而且即便运气好捕食成功 , 充其量一次只能捕食一只 , 它们没有一次捕食多只、成群食草动物的可能也没有那样贪得无厌的习惯 , 即便捕食了那些也没有冰箱储存 。 所以严格的讲 , 大自然里食肉动物无论看起来是多么的威风凛凛和“强”其实与被捕食的食草动物的“弱”在饥饿面前、在大自然真正的法则面前没有什么绝对的优势 , 有的是振动幅度很规则的动态平衡!正因为如此 , 大自然里才会有源源不断的生机这个生机既有大量食草动物们消闲啃草的机会 , 同时也包含了少量食肉动物疯狂追捕的机会 。 可是人类则不同 , 尤其是那些把弱肉强食这一偏颇结论当做信条的人类更是不同了它们把自己当做天经地义的“强” , 没有制约、更没有自觉的捕食一切所谓的“弱”其后果将是多么的严重-尤其最近的二三百年来各种动植物的大量灭绝就是明晃晃的后果 , 其中还甚至包含有不少凶猛的食肉动物们也灭绝了大自然里曾经巨大而美好的无限生机在所谓“弱肉强食、丛林法则”理论的发现者和行动者那里遭到了近乎愚蠢的扼杀和毁坏 。 在人类中有些文化群体对大自然、对其他文化群体奉行“弱肉强食、丛林法则” , 并且暂时主导了文化文明圈的时期 , 人类群体内部冲突的残酷性也在这样的背景下达到了癫疯 。 人类的两次所谓的“世界大战” , 历史以来最大数量人类的灭亡、各种的死法用“煎炒烹炸”来形容都不为过-如果经历了这样的过程后 , 人类还没有有效的感知和反思 , 对认知存在严重偏差的“弱肉强食、丛林法则”不加以纠正-那么人类的智慧将失去基本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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