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居家隔离规定擅自外出,涉妨碍公务获刑9个月

采访人员从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获悉 , 该院9日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涉疫情居家隔离人员妨害公务案 , 被告人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 据悉 , 这是浙江省首例宣判的 , 居家隔离人员违反居家隔离规定、妨碍公务案件 。 2月2日上午 , 湖州市南浔区旧馆镇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巡查时 , 发现居家隔离人员王某某有违反居家隔离规定、擅自外出的行为 , 遂对其进行劝导 , 要求其遵守居家隔离规定 , 但王某某不予配合 , 并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 。 后旧馆派出所社区民警朱某某到场协助开展劝导工作 , 王某某仍不配合 , 并用手攻击朱某某 , 抓伤朱某某脸部、颈部 。 当日 , 本案被告王某某被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 并被刑事拘留 。 2月6日 ,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 并于9日以王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向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王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 , 以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 , 且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 , 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 并依法从重处罚 , 遂作出有期徒刑九个月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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