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网#善待野生动物 别让舌尖上的疫情重演( 二 )

  相关调查发现 , 国内有53种蛇被端上餐桌;由于无节制食用 , 亚洲90种淡水龟中3/4受到生存威胁;过去10年 , 超过100万只野生穿山甲被猎捕 。

  其实野生动物的口味并不好 。 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科学技术部主任、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专家委员会委员阮光峰表示 , 野生动物的口感普遍较差 , 因为它们的肌肉纤维更发达 , 肌间脂肪更少 。 而且野生动物的营养价值多数情况下和养殖动物也没有什么本质差异 。

  很多人吃野生动物是为了获取其食疗价值 。 比如 , 认为吃蝙蝠可以滋阴壮阳 , 但这其实完全是人们一厢情愿的想法 , 没有科学依据 。 阮光峰说 , 还有人称吃穿山甲可以通乳 , 但实际上穿山甲的鳞甲只是角质化的皮肤附属物而已 , 它的主要成分为-角蛋白 , 和我们人类的毛发、指甲等成分没有本质区别 。 科学家测定发现 , 穿山甲鳞片中各氨基酸组成和我们常吃的猪蹄没有显著差异 。

  野生动物不仅在营养上没什么优势 , 吃了还可能致病 。 人类历史上夺走近2500万欧洲人生命的黑死病 , 祸首就是来自野兔、旱獭的鼠疫;导致SARS的冠状病毒源自蝙蝠 , 并以果子狸为中间宿主;类似的还有埃博拉病毒、艾滋病等等 。 阮光峰说 , 虽然吃的时候烧熟、煮透可以杀死绝大多数微生物 , 但在捕捉、运输、储存及销售过程中 , 相关人员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动物活体或冻货 , 依然有很大的概率被各种细菌、病毒感染 。 因为这些野味没有经过正规的检验检疫 , 一旦携带可传染人的病原体 , 后果不堪设想 。 17年前的SARS , 今天的新型冠状病毒 , 都是惨痛的教训 。

  野生动物保护立法还有待完善

  让今天的教训不再上演 , 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公众对立法杜绝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和食用的呼吁 , 其实部分诉求已经在现有《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得到了体现 。 甘肃政法大学教授、法学博士史玉成说 , 比如 , 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第二十一条);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第二十七条);禁止以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第十五条) 。

  但是 , 他同时指出 , 现行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立法也存在一些缺漏和不足 。 比如 , 《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因出售和食用野生动物引发的重大公共安全和公共健康事件及其应对未做任何规定;对三类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 , 分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之外的其他野生动物贸易和食用可能引发的后果没有给予应有的关注 , 且与《传染病防治法》衔接不足;《刑法》规定的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对行为人的行为带来重大公共健康事件的后果预设不足等 。

  史玉成建议 , 《野生动物保护法》应扩大野生动物的保护对象 , 把可能引发病毒传播的出售、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纳入规制范围;明确规定因野生动物交易和食用引发病毒传播甚至重大公共健康事件的法律责任;实现与《传染病防治法》《刑法》等法律的充分衔接 。

  监管落实不到位是另一个软肋

  法律的不完善只是一个方面 , 反观引发这次疫情的武汉华南海鲜市场 , 主要的问题还在于法律规定没有得到严格的落实 。 史玉成说 , 网上一张广为流传的华南海鲜市场野味报价表显示 , 该市场中交易的野味名单中有些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 而售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明显属于现行法律严格禁止的行为;报价表中有些属于三有野生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 需要有严格审批和检疫程序方能售卖 , 该市场成为病毒传播的源头区 , 只能说明审批和检疫程序形同虚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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