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捐给自己,还能避税?
舒圣祥 随着湖北省红十字会一张《物资使用情况》表格公开 , 武汉协和医院仅获得3000个口罩 , 莆田系武汉仁爱医院反而获得1.6万个口罩(后改为1.8万个) , 引发公众广泛质疑 。 根据《物资使用情况》表格公布的信息 , 所谓“爱心企业”为北京森根比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网友惊讶地发现 , 其与武汉仁爱医院实为同一个老板 。 如果网友的质疑属实 , 此番“捐赠”其实可以理解为:同一个老板 , 把自己的东西 , 从左口袋“捐赠”给了右口袋 。 具体的操作过程 , 很可能是这样的:莆田系的大佬们 , 借新冠疫情爆发之机 , 通过自己控制的一家公司 , 采购了自己控制的另一家公司的口罩 , 然后以更高的作价 , 通过红十字会 , 定向捐赠给了自己的民营医院 。 莆田系老板要给自己的医院送口罩 , 自己送便是了 , 何必绕个大圈子经过红会之手?奥妙就在于 , 如此一番神操作下来 , 不仅获得了热心公益的好名声 , 还能因为捐赠而合法避税 , 可谓名利双收 , 红会也顺便挣了个管理费 , 大家你好我也好 , 好像没有受害者 。 ——真的没有受害者吗?当然不是 。 只不过 , 国家税收损失和公益声誉损失 , 完全被无视了 。 在权威部门介入调查之前 , 上述质疑尚且只能存疑 。 但是 , 相比之前红十字会的解释说明 , 网友的质疑确实让很多问题 , 变得更为容易理解 。 比如 , 一家打着“专治不孕不育、无痛人流”广告的民营医院 , 怎么敢在官网自称“湖北省红十字会长期技术协作单位”?又怎么一向红会提出“紧急求助” , 立马就能得到1.8万个口罩?更多正儿八经的一线医院 , 反而得不到应有的物资援助 , 甚至只能手工做口罩、穿上垃圾袋? 对此 , 武汉仁爱医院回应称 , 获捐口罩是因为的确需要 , 短短几天 , 1.8万只口罩已经用掉1.2万只 。 获捐口罩并非来自《物资使用情况》表中公布的公司 , 而是来自另一家与自己没有关系的公司 。 这种解释因为来自当事人 , 其说服力有限 。 这份《物资使用情况》表格 , 被更正的错误已经够多了 , 难道竟然什么信息都是错误的?对捐赠企业来说 , 红会的公开 , 显然是一份官方荣誉 。 红会果真会无缘无故就将荣誉给了这家莆田系企业? 职工才200人的企业 , 短短几天就用掉1.2万口罩 , 也是挺诡异的 。 其使用方式竟然包括“到超市社区下发” 。 问题是 , 这会不会带有商业目的?一家以整形、生殖为主要业务的民营医院 , 其派发口罩的行为 , 和派发扇子之类宣传品的行为 , 并无本质区别 。 这难道不是拿获捐口罩搞商业推广么?这种使用方式 , 反过来也证明 , 其“紧急求助”本身没那么紧急 。 通过天眼查查询相关企业信息 , 红会公布的捐赠企业和武汉仁爱医院 , 的确关系紧密 。 “同一个老板”的网友说法 , 或许不够精确;但是 , 通过控股、参股等一系列资本运作 , 两者之间确实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 当属关联企业 。 我国《慈善法》第40条明确规定:捐赠人与慈善组织约定捐赠财产的用途和受益人时 , 不得指定捐赠人的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 。 立法者之所以会如此规定 , 说明立法者早就看到:以利害关系人为受益人的所谓捐赠 , 背离了公益的本意;如果得到慈善组织配合 , 以捐赠之名避税 , 更将成为巨大的税收漏洞 。 立法已经明确禁止 , 却并不意味着现实中就不会有人以身试法 。 以驰援武汉的名义 , 自己捐赠自己 , 并且违法避税 , 如此神操作 , 倘若被查实 , 不仅是对公益的玩弄 , 更已涉嫌犯罪 。 疫情当前 , 有责任心的企业和爱心人士纷纷奉献爱心 。 此时此刻 , 绝不能容许有人趁机里应外合 , 既可耻地亵渎慈善 , 又龌蹉地攫取私利 。 自己捐给自己 , 还能避税 , 法律已被禁止的漏洞 , 是否仍在现实中真实存在?类似现象仅仅只是个案 , 还是长期普遍存在 , 以至于发生如此重大疫情 , 仍敢如法炮制?红会等慈善组织又在其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关于这一切 , 有关部门应该立即介入严查 , 给公众一个明确的交代 。 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书生香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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