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分析:疫情扩散,不能全怪武汉市的领导

理性分析:疫情扩散,不能全怪武汉市的领导。不是武汉市的领导不努力 , 而是病毒太“狡猾” 。 传染病防治要依法进行 , 我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1989年制定 , 2004年和2013年有过两次修订 。 若要依照这部法律进行管理 , 首先要确定管理的对象是否属于传染病 , 这是前提 。 什么传染病?这部法律有明确规定 , 分为甲乙丙三类 , 每一类具体有哪些都有明确规定 , 采取的是“法定原则” 。 如果不在这个名单之列 , 自然就无法严格按照这部法律的规定展开工作 。 这部法律规定的乙型传染病中 , 列在第一位就是“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即俗称的sars肺炎) , 那么这一次在武汉发生的肺炎是不是这种传染病呢?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 根据相关报道可知 , 2020年1月10日 , 武汉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的基因组被破译 , 1月13日完成检测试剂盒 , 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公告 , 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列入乙类传染病 , 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 (2003年直到4月初才把SARS列为法定传染病 , 这一次已经很迅速了) 也就是说 , 在1月20日之前 , 武汉市和湖北省无法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 无法按照传染病的标准采取相关的控制措施 。 其实 , 更为复杂的情况是 , 这次发现的病毒来源是哪里?致病机理是什么?和SARS到底是不是同一类?等等 , 直到现在 , 科学界还有争论 。 不难想象 , 这些问题一定会给管理层在把这种疾病列为新型传染病的过程中带来麻烦 。 总结一下 , 由于这是一种新型传染病 , 又出现在一个1000多万人的超大城市 , 还叠加春节的因素 , 真是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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