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什么是“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世界卫生组织日内瓦当地时间周四(23日)宣布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尚未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那么什什么是“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呢 根据《国际卫生条例》 , “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通过疾病的国际传播构成对其它国家的公共卫生风险并可能需要采取协调一致的国际应对措施的不同寻常的事件 。 ” 该定义暗示出现了如下一种局面:严重、突然、不寻常、意外;对公共卫生的影响很可能超出受影响国国界;并且可能需要立即采取国际行动 。 世卫组织总干事将征求由国际专家组成的“紧急情况委员会”的意见 , 最终确定本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是否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在某种疫情被宣布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 , WHO总干事和各成员国需要根据委员会的建议 , 采取行动应对危机 。 根据2005年的《国际卫生条例》 , 各成员国均负有对“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作出迅速反应的法律责任 。 在这之后 , WHO总干事有权力向其他国家发布建议 , 例如敦促它们不要在疫情爆发时关闭边界 , 不要对疫情爆发国实施旅行和贸易限制 。 这一点非常重要 , 因为一旦其他国家实施这些限制 , 就形同实际意义上的经济制裁 , 这可能会使疫情爆发国隐瞒疫情的真实情况 , 对于疫情的全球应对非常不利 。 另外 , 宣布疫情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还有利于出现疫情的国家获得外部帮助 , 例如筹集外界援助资金等 。 2009年以来 , WHO共宣布了五起“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分别为2009年的甲型H1N1流感、2014年的脊髓灰质炎疫情、2014年西非的埃博拉疫情、2015-16年的“寨卡”疫情以及2018年开始的刚果(金)埃博拉疫情(于2019年7月宣布) 。 中国以往并没有出现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疫情 。 上一次引起国际关注的SARS疫情爆发于2002年11月 , 并扩散至东南亚乃至全球 。 针对同为冠状病毒引起、在2012年及2015年于中东及韩国爆发的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疫情 , WHO在2015年并未将其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因当时尚无证据显示病毒具备持续的人际传播能力 。 世卫组织紧急委员会当天经讨论后表示 , 目前宣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时尚早 , 主要原因是中国之外的感染人数还比较有限 。 此外 , 中国政府也已实施了一系列强有力的防控措施 。 紧急委员会建议世卫组织多学科专家团队 , 参与调查疫情的动物来源、人际传播程度、中国其他省份的筛查工作 , 加强对这些地区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的监测 , 以及加强控制和缓解措施 。 同时 , 应组织协调国际社会在研发疫苗等防控手段方面的合作 。 回到昨天的在采访人员会上 , 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当天说 , 中国已采取其认为适当的措施来控制病毒在武汉和其他城市传播 , 世卫组织希望这些措施有效且需要持续的时间较短 。 他表示 , 目前世卫组织不建议采取更广泛的涉及旅行或贸易的限制措施 , 并再次感谢中国在疫情防控方面与世卫组织的合作 , 以及在共享疫情信息时展现的透明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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