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状病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及解读( 三 )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病例的发现与报告、隔离、诊断、救治和临床管理 , 开展标本采集工作 , 并对本机构的医务人员开展培训 。

(二)病例发现与报告 。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各级疾控机构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第二版)》(见附件1)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 。

1.病例发现 。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 , 应提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 , 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 , 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 , 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 , 有无哺乳动物、禽类等接触史 , 尤其是野生动物接触史 , 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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