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斗士还是恐怖分子?涉恐博士翟田田的七年之痒( 二 )
看到这里 , 其实这件事的疑点就在于翟田田当天到底说没说“烧毁学校”?双方各执一词 , 成为罗生门 。 无论是翻译讹传还是理解有误 , 如果翟田田确实说了相关的话术 , 那么被起诉“恐怖威胁”似乎无可厚非 , 这里Lab先科普一下美国的相关法律规定: 美国有非常明确的法律规定 , 如果一个人提及了对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有危害性的话 , 那被威胁方就有权利起诉威胁方 。 按照9/11事件后美国通过的国土安全法 , 国土安全部门有权严防美国境内发生恐怖袭击;有权减轻恐怖活动给美国造成的危害 。 而按照新泽西州法律规定的“恐怖威胁”的意思是 , “发表言论 , 企图引起公众严重不安 。 ”(补充非原作者的引用节选内容:对于一些读者关心的问题 , 如“美国有言论自由 , 嘴上说说(要干什么)为什么不行?”本报采访人员采访了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科米·罗斯福(Kermit Roosevelt) 教授 。 罗斯福教授是美国前总统罗斯福的第四代重孙 , 是研究美国宪法和联邦司法权的专家 。 罗斯福教授说:“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障言论自由 , 但是扬言要犯罪的行为本身就是犯罪 。 如果一个人扬言要纵火烧学校 , 并有意这样做 , 这就会构成犯罪行为 , 所以 , 最好不要发表要犯罪的言论自由 。 ” , 我发现中国和美国是反着来的 , 在美国可以随意批评政治人物和政府 , 但是说“我要杀你全家”、“我要去炸了学校/公司/福利院/……”反而被视为犯罪 , 但是在中国说这些话却没事 , 涉及到政府建筑物除外 , 可政治话题却动不动就触及政治敏感然后和谐消失了 。 ) 但如果如翟田田《演说家》中所言 , 自己从未发表过炸毁学校的言论 , 那就属于美国司法和其学校无端捏造和随意污蔑了……
当然了 , 这事在当年还引起了中美两国媒体的极大关注 , 但舆论导向却大相径庭 。 美国媒体 违反校规被开除 , 恐怖威胁被逮捕 美国《侨报》2010年5月20日报道 4月15日 , 翟田田与其教授因为学业意见不合发生口角 , 其间并无任何肢体冲突 。 但翟田田说了“大不了就拼了”之类的狠话 , 教授报告了校警 , 校警当天拘捕了翟 。 在校方的起诉书中 , 翟田田被控为“扬言恐怖威胁” , 理由是他企图放火烧毁学校 。 接下来 , 先是学校开除了翟田田的学籍 , 之后移民局递解、警察抓人、检调机关起诉 。 《纽约时报》2010年7月2日报道 纽约时报7月2日援引校方有关人员的话说 , 翟田田给学校总机打电话说:“我要烧掉学校大楼 。 ”联邦移民官员和校警共同对翟田田执行了逮捕 。 纽约时报还表示 , 学校方面是由一个助理副校长出面用书面信函形式通知翟田田的 。 校方在信中说 , 学校有学生行为守则 , 翟田田违反了其中好几条 , 其中包括骚扰、恐吓他人 , 还有言行举止威胁到了他人的安全和身心健康 。 斯迪文斯理工学院校报 斯迪文斯理工学院校报上的文章援引校方助理副校长史丹利的话说:翟田田已经美国化了 , 而且相当融入了学校社区和生活 。 史丹利说 , 事实上 , 翟田田的麻烦 , 是从今年二月就开始了 。 当时 , 学校内就不断有人反映翟田田的学业以及处世为人有问题 。 到了三月初 , 翟田田的问题日益严重 , 校方一位负责人于是在3月9日约谈了翟田田 , 讨论他的问题 。 后来 , 史丹利说 , 校方对此进行了调查 , 结果表明 , 翟田田所作所为 , 违反了学校规章制度3月15日 , 校方让翟田田长期停学 。 翟田田提出上诉 , 但上诉被驳回 。 斯迪文斯校方说 , 就在勒令翟田田停学之前 , 翟田田不仅和教授发生纠纷 , 另外 , 他还接受电视台采访 , 扬言要起诉校方歧视 。
中国媒体 留美博士遭受诬陷蒙冤入狱 , 遭受美国种族歧 中国广州日报5月28日报道 中国驻纽约总领馆外交官已经在“第一时间”介入此案 , 并探视了狱中的翟田田 。 人民日报报道 翟田田就因为和教授发生口角 , 就被控搞恐怖活动 。 社论说:翟田田一案 , 美方还需要拿出更多的证据和资料 。 社论还说:“中国人民有权按照法律和外交惯例 , 了解更多的情况 , 看他们的同胞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 受到什么样的对待 , 中国人民有权不断得到该案的最新消息 。 ” 环球时报的社论 美国是个法治国家 , 有人扬言要烧毁学校大楼而当成恐怖分子嫌疑人被捕 , 这不奇怪 。 但是 , 翟田田一案的本质是:该案表明 , 美国政府不尊重中国人民 , 这已经是根深蒂固的做法了 , 而美国政府一贯标榜自己尊重人权和自由 。 华商报报道 在经过多方努力之后 , 翟田田的骚扰罪名被取消 , 但新泽西检方因为翟田田不同意接受‘行为不当’违规的条件 , 决定继续以恐怖威胁的罪名起诉他 。 目前 , 翟田田仍面临‘恐怖威胁’罪的起诉 。 ”华商报还援引中国人民大学跨国商事法律研究所所长钱卫清律师的话说 , “单纯因为口头言语就定罪 , 有些不可思议 。 ”钱律师对翟田田被定性为“恐怖分子”提出了自己的质疑 , 他认为这是典型的“以言定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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