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袭警不可等同于一般故意伤害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

『民警』袭警不可等同于一般故意伤害行为。  袭警不可等同于一般故意伤害行为

  (2020-01-12)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综合新闻

  新华社北京1月10日电(采访人员刘奕湛)公安部10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 , 通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相关情况 。 意见要求 , 在办理此类案件时 , 不能将袭警行为等同于一般故意伤害行为 , 不能仅以造成民警身体伤害作为构成犯罪的标准 , 而要综合考虑行为手段、方式以及对职务的影响程度等因素 , 准确认定犯罪性质 , 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

  意见明确 , 对民警人身实施撕咬、踢打、抱摔等攻击行为以及对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进行打砸等破坏 , 间接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行为均属于暴力袭警行为 , 应当适用刑法关于袭警从重处罚的规定 。 对使用凶器、危险品、驾驶机动车袭警;造成民警轻微伤或者警用装备严重毁损;妨害民警依法执行职务 , 造成他人伤亡、公私财产损失或者犯罪嫌疑人脱逃、毁灭证据等严重后果;多人袭警或袭击民警二人以上;具有同类前科等7类情形 , 酌情再作进一步从重处罚 , 且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

  此外 , 意见规定对于驾车冲撞、拖拽民警以及抢夺、抢劫民警枪支 , 危害公共安全或民警人身安全的 , 依法适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抢劫枪支罪、抢夺枪支罪、故意杀人罪等重罪 。

『民警』袭警不可等同于一般故意伤害行为。  意见要求 , 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要加强协作配合 , 对袭警违法犯罪行为快速处理、准确定性、依法严惩 。 对于袭警犯罪 , 从严把握从宽幅度 。 同时 , 加强宣传力度 , 揭露袭警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危害性 , 引导人民群众遵纪守法 , 在全社会营造“敬畏法律、尊重执法者”的良好氛围 。

  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孙萍表示 , 意见的发布实施 , 充分体现了全社会对广大民警依法履职的理解和支持 , 将更加坚定广大民警依法履职、服务人民的信心和勇气 , 对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积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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