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议“见义勇为 紧急救助”中的注意事项...

简议“见义勇为 紧急救助”中的注意事项...1.一般情况之下 , “无求助 不帮助 , 有求助 再帮助”...据说老外在帮助别人之前多会问一句“Can I help you?”...而在此救助过程中 , 求助者的“因帮助过程中的意外事故导致的意外损失” , 由求助者自身承担全部 , 因为你是在迫不得已的寻求别人帮助 , 因此相关的风险损失 , 要由求助者自身承担全部...除非求助者能够有效证明自身的损失是帮助者“故意为恶”导致的 , 才能据此起诉帮助者的恶意行为...同时 , 即便是帮助者一定程度的“明显疏忽” , 也照样由求助者承担相关损失 , 求助者只能是“自认倒霉 运气不好 没遇到优秀者”...而在帮助过程中 , “帮助者因意外事故而导致自身的意外损失” , 由帮助者自身承担全部...因为 , 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 请 , 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之下 , 再去帮助别人...2.有些需要专业技能的救助情况 , 没有专业技能的人请不要自己乱伸手 , 没本事就别添乱 , 而是应该报警或寻找其他具有专业技能的人来提供相关帮助或救助...3.结合前述两点 , 在求助者明确求助诉求 , 且帮助者明确告知自己不是相关专业人士不具备相关专业技能之后 , 求助者没有其他更好选择的情况之下继续求助 , 或寻求紧急救助 , 帮助者可以一定程度的提供符合常识的帮助 , 出现意外事故 , 类比前述第一点解决意外事故引发的各种纠纷...4.“病人昏迷 无法表达诉求”等其它紧急事件特殊状态 , 需要见义勇为的情况下 , 一般可按被救助者有求助诉求预判...之后结合前述三点 , 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5.“刑事案件 难分是非”的特殊情况之下 , 见义勇为者 , 报警是第一选择 , 制止双方暴力是第二选择...对于“不听劝阻 继续 暴力攻击他人者” , 见义勇为者可一定程度的“升级 制止手段 暴力可能”...在见义勇为者制止“不听劝阻 继续 暴力攻击他人者”的“暴力攻击”的过程中 , 若出现意外事故导致“暴力攻击者”的损害损失 , 由“不听劝阻 继续 暴力攻击他人者”承担全部...6.其它 待议...附:正当防卫者权利法、见义勇为者保障法、紧急救助者保护法 。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10575156洛克《政府论》对刑事案件的“无限正当防卫权”正义性的论述...https://club.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1262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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