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愚昧的认识

我们说的愚昧不是智慧问题 , 而是社会问题 。 上古时代的人们相信万物有灵 , 风雨雷电都有神灵掌控 , 这不是愚昧 , 而你现在还要相信就是愚昧 , 因为现在科学昌明 。 专制时期人们相信君权神授 , 君王天生英明神武 , 等级制 , 特权是合理合法的 , 这不是愚昧 , 而你现在还要相信就是愚昧 , 因为现在自由、平等、民主观念已成为人们真理性的常识 。 所以做一代人要有一代人的基本标准 , 可以超越 , 那属于大智慧者 , 可以落后 , 那属于愚昧 。 那么在我们现在做人的基本标准是什么呢?也就是怎么做才不算愚昧呢? 首先自由、平等、民主观念可以修正 , 不能否定 , 你看哪一个国家的宪法不是把他们写的清清楚楚而且放在显要位置 , 这显然是把这些作为一个现代国家、现代政府的基石和基调 , 一切都是围绕这些观念而展开 , 而我们作为公民都要信仰他们、服从他们、依赖他们 , 就连我们的公民身份也是他们给的 , 不然我们仅是子民 , 公民是国家的主人 , 子民是受抚养者 , 没有权力 。 不然依然很愚昧 。 我们已经成为公民不觉得公民这个身份有什么权利、有什么尊贵 , 但一旦你的公民身份被单个剥夺、被整体取消 , 你会觉得你不但没权力、不尊贵而且没有保护 , 随时面临被欺压、被掠夺、被奴役、被消灭的危险 。 这些权利就社会来说不是天生就有的 , 天赋人权是理念 , 不是事实 , 事实是社会发展的产物 , 是争取的结果 , 不同的争取态度权力的结果也不同 , 这有全世界的事实作证 。 就个人而言 , 个人的权利也是个人争取的 , 不要依赖别人争取 , 不同的人争取权利的态度不同所获得的权利也是不同 , 这有全社会作证 。 相信权力可以不劳而获 , 自然而然获得的是愚昧的 。 所以每个人都要对外争取公民权 , 对内争取个人的权利 。 这里要改变观念 , 争取个人的权利不是自私 , 不是不顾大局 , 不是不爱国 , 而是作为现代人的自然要求 , 是依法办事 , 是尽一个公民的责任 , 也是维护国家和社会赋予的公民尊严的必然行为 。 不能对外争取公民权 , 对内争取个人权利的是愚昧的 。 我所谓的个人权利是指按法律、按规定国家、政府、集体应该给予个人的权利 , 这样的权力丝毫必争 , 按契约个人所应得权利也是应该丝毫必争的 。 但这绝不是与别人争利 , 斤斤计较 , 更不是贪婪 , 纵容私欲 , 因为我们争取的不是份外的权利 , 是应该得到的权利 , 法律、规定、契约以外的权利我们应该尽量遵守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观 , 以义行之 。 契约很古老 , 但契约历久弥新 , 契约之所以有生命力在于他是当事人主动同意的 , 是当事人自我意愿的体现 , 尽管有无奈不得不为之的情况 , 可毕竟是你自己的选择 。 它和法律不一样 , 现代法律从理论上说虽然也是多数人意愿的体现 , 但它不是每个当事人意愿的体现 , 所以带有强制性 。 其实法律是扩大化、规范化的契约 , 本质还是契约 。 既然契约是当事人意愿的自主体现 , 那当事人就有责任、义务遵守契约 , 包括口头契约 , 这里就是一个诚信问题 , 守诚信是古老的价值观 , 现代价值观更要守诚信 。 “人无信不立”现在依然有效 。 不守诚信是愚昧的 。 不过话说回来 , 法律也好、契约也好 , 如果带有欺诈、威胁 , 或者已经不合时宜 , 更严重的是危害到个人合法权利 , 现代人也是有权单方面撕毁法律或契约的 , 毕竟维护个人合法权利是首要的 。 认识不到这一点也是愚昧的 。 勇于私利而怯于公行 , 也是愚昧的一个重要现象和原因 。 这个私利和个人权力完全是两码事 , 私利完全是私人行为 , 个人权力更主要是一个公民行为 , 私利是该取的取不该取的也取 , 个人权利是只取该取的 , 不该取得丝毫不取 , 私利是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 , 个人权利是只要社会需要 , 个人条件允许 , 尽量做有益于社会的事业 , 积极投身于公众事务 , 甚至不避艰险 , 更不要说私利了 。 庶几可免于愚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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