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某』哈尔滨一镇政府食堂藏熊掌 4人被提请逮捕

哈市通河凤山镇政府食堂藏熊掌 4人被提请逮捕纪检部门介入调查

生活报12月31日讯 23日 , 在哈尔滨通河县凤山镇 , 志愿者们发现一处山货店 , 这里不光有常规野味出售 , 还有值钱的“大货”存放在距此店不远的镇政府食堂的冰柜和车库里 。 报警后 , 辖区森林公安民警迅速出击 , 查获熊掌、熊胆、飞龙、猫头鹰、狍子、野猪、林蛙、松鸦等数量惊人 。

经初步统计 , 现场查获飞龙(花尾榛鸡)23只 , 熊掌4只、熊胆1个 。 鹰(死体)2只、野鸡1只、狍子(死体)5只、野猪(死体)1只 。 野猪(半块死体) , 松鸦4只、野猪蹄子2个、林蛙962斤(12000余只) 。 现场滞留相关嫌疑人 , 其中包括收购、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人员和提供狍子、花尾榛鸡的人员 , 辖区警方也立即展开追查 。

30日 , 采访人员从通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获悉 , 该山特产品店老板聂某交代 , 其收购的23只花尾榛鸡有22只是孙某卖给他的 , 而孙某交代 , 出售给聂某的22只花尾榛鸡有15只是在村民姚某家中收购的 。 姚某交代 , 15只花尾榛鸡是9月到11月间 , 在当地福山村的东山和蚂螂河营林所辖区内 , 通过下粘网的方式非法猎捕的 。 姚某还交代 , 他猎捕花尾榛鸡是为了送礼 , 后来以60元每只的价格卖给了孙某 , 卖得赃款900元 。 姚某已于当日提请逮捕 。

『聂某』哈尔滨一镇政府食堂藏熊掌 4人被提请逮捕。聂某承认 , 他租的凤山镇政府车库用来存放野生动物 , 熊掌和熊胆是在凤山镇凤阳村村民处购买的 , 鹰是在通河县东方林场北面捡的 , 野鸡是在凤山镇政府南面的树林里 , 别人下套套住捡的 。 事发当日 , 民警在聂某山特店门口 , 将送4只狍子的高某和孙某现场抓获 。 警方查实 , 4只野生狍子是在禁猎区、禁猎期非法狩猎的 。 现聂某因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野生动物、珍贵野生动物制品案提请逮捕;高某因涉嫌非法狩猎案提请逮捕;孙某因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野生动物案提请逮捕 。 目前 , 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 同时 , 针对在镇政府食堂车库存放野生动物一事 , 当地纪检部门已介入调查 。

『聂某』哈尔滨一镇政府食堂藏熊掌 4人被提请逮捕。作者:时继凯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