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南京实施城乡居民“两病”门诊保障

  □紫金山/金陵晚报采访人员 李花

  超过门诊统筹起付标准200元以上的部分 , 在社区医疗机构就诊的 , 基金支付50% , 非社区医疗机构就诊的 , 基金支付30%;门诊用药处方可开具至2个月;二级医院及社区医院均可申请……

  为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下称“两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 12月28日 , 南京市医保局印发《关于落实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通知》(宁医规字〔2019〕1号)(下称《通知》) , 实施城乡居民“两病”门诊保障 。

  1

  “两病”医保用药

  纳入门诊保障

  《通知》指出 , 此次受益的“两病”患者是指参加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下称“城乡居民医保”) , 并符合“两病”疾病诊断标准确需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下称“两病”人员) 。

  对“两病”人员门诊降血压或降血糖的药物 , 适用的药品范围为最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所列品种 , 同时建立“两病”适用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

  2

  门诊保障待遇提高

  “两病”人员门诊统筹待遇额度提高 。 将“两病”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范围内“两病”药品、诊疗服务等医疗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 。

  采访人员从《通知》里看到 , 超过门诊统筹起付标准200元以上的部分 , 在社区医疗机构就诊的 , 基金支付50% , 非社区医疗机构就诊的 , 基金支付30%;门诊统筹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300元增加至80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 , 基金支付限额增加至1200元;8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两病”人员基金支付比例在以上支付比例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 , 年度基金支付限额增加10% 。

  基金支付限额增加部分主要用于保障“两病”人员的“两病”医疗费用 。 一个待遇年度内 , “两病”人员享受完门诊统筹待遇后 , 继续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 个人自付2000元以上部分 , 按规定享受门诊高费用补偿待遇 。

『门诊』南京实施城乡居民“两病”门诊保障。  3

  就医取药更加便利

『门诊』南京实施城乡居民“两病”门诊保障。  对临床诊断明确、病情和治疗方案基本稳定的“两病”人员 , 结合“两病”人员病情 , 实施用药长期处方管理 , 一次可开具2个月以内相关药品 , 切实减轻患者频繁就医取药的负担 , 不得重复开药 。

  另外 , 南京市还积极推进“两病”门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 以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 , 根据“两病”参保患者就医和用药情况 , 探索开展按人头、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 , 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健康和费用双重“守门人”作用 。

  “两病”人员可在二级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办理高血压和糖尿病病种登记申请 , 经内、专科医师确认 , 由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办理信息录入手续后 , “两病”人员即可按规定享受门诊待遇 。 完善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 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纳入协议管理内容 。 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和全科医师责任 , 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两病”等慢性病管理的全流程服务 , 加强“两病”人员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 , 提高群众防治疾病健康意识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