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大学校长百万后又向其敲诈千万 这名商人获刑16年( 二 )

  2012年,邓伟朝来到成都,与周介铭谈起该酒的代理权。周介铭表示认识泸州相关领导,并帮助协调。同年3月,邓伟朝如愿拿下该酒在陕西的经销代理权,期限1年,为此他又送给周介铭60万元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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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举报相威胁,7个月索要千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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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介铭100多万元的受贿款,不久后成为邓伟朝手上的“把柄”。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左右,邓伟朝生意出现危机,欠下巨额外债。他想到自己曾向周介铭行贿,产生向其要钱的想法。遭到拒绝后,邓伟朝以举报受贿相威胁,对其实施敲诈勒索。2017年3月至9月,邓伟朝敲诈周介铭共计1761.5万元。

  首次索要钱款,就与前述为县长儿子升学行贿有关。

  判决书显示,2017年3月16日,邓伟朝打电话给周介铭,谎称唐勇被调查,自己的公司也涉案被查,公司账目中11.5万元款项牵涉到周介铭,要对方将此款退回。当晚,周介铭借已故父亲之名,分三次将11.5万元转给邓伟朝。拿到这笔钱后,邓伟朝将“转账记录”作为继续要挟周介铭的重要材料。

  2017年4月初,邓伟朝继续通过短信、微信等形式威胁周介铭,索要500万元,并称要举报周。商谈未果后,他向四川省纪委递交了实名举报材料,后将此信息传递给周介铭。同年4月19日,周介铭被迫打款500万。

  之后邓伟朝并未停止索要钱款的步伐,而是变本加厉。

  判决书披露,他曾在网上发帖,揭露周介铭“借已故父亲之名受贿后退赃”,随后又将举报材料以“大字报”的方式在川师大校门口张贴。2017年6月7日,邓伟朝再次到四川省纪委信访室接待中心递交材料,实名举报周介铭。

  面对不断的威胁、恐吓,周介铭于2017年5月4日再次打款500万元;同年9月21日、22日和29日,他又先后三次给邓伟朝打款300万元、200万元和250万元。在周介铭强烈要求下,邓伟朝给他打下相应的借条。

  对于上述行为,邓伟朝供述,2016年底,他在珠海的餐馆倒闭,在陕西公司也败诉,想筹钱开一个小餐馆。没有办法,想到给周介铭送过钱,动了拿回来的念头。

  邓伟朝还称,2017年6月,他担心被法院控制,提出要到越南躲一躲,周介铭让其干脆移民,并说会给予支持。于是,邓伟朝提出“帮我搞5000万元吧”,周介铭说“开玩笑”回绝了。之后,邓伟朝打了几个电话,周介铭没接,他就继续举报,直到后续再次拿到钱。

  “他说不光要举报我,还说如果我不转钱,之前我给他的钱也拿不回来。”周介铭在陈述中表示,他很看重面子、担心名誉受损,也担心被举报,还怕钱拿不回来,一次次满足了邓伟朝的要求。

  这些钱款后来用在何处?

  经司法鉴定:邓伟朝收到周介铭转款共计1871.5万元(公诉机关认定其中110万元为“借款”),分别用于消费、通过地下钱庄归还澳门借款、支付购房款、购买理财产品、支付在西安开餐厅的租赁费、提现等等。

  另据法院查明:2013年11月至2015年5月期间,邓伟朝在陕西省略阳县法院涉及多起民事官司被诉,金额高达千余万元。

  获刑16年,退赔1700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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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周介铭被查,邓伟朝的敲诈行为也很快败露。

  判决书披露的“到案经过”显示,2018年3月29日,四川省监委通过成都市锦江区监委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称正在接受调查的周介铭向监委举报其多次遭到邓伟朝敲诈。同年4月18日,公安机关在西安市高新区“财富中心”B座大门口将邓伟朝挡获归案。

  2018年5月,四川省纪委监委正式发布周介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的消息。此前稍早时候,邓伟朝也因涉嫌行贿罪,被成都市锦江区监委留置。

  2019年4月,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就邓伟朝犯行贿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一案提起公诉。

  法院一审认为,邓伟朝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127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依法应当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邓伟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1761.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当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邓伟朝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针对是否构成自首,一审判决指出,邓伟朝因敲诈他人被抓捕后,相关部门已实际掌握其行贿以及借此敲诈勒索的事实。因此,其行为不能认定为自首。

  针对是否立功,一审判决认为,邓伟朝预谋犯罪后,在2017年3月至9月期间,以向相关部门检举、举报等为由,迫使周介铭打款上千万。他的所谓举报,并非真正要揭发犯罪,伸张正义,而是想敲诈更多钱财。因此,邓伟朝为实施犯罪而举报他人的行为,不能认定为立功。

  2019年11月28日,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邓伟朝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此外,责令被告人邓伟朝退赔1761.5万元给周介铭。扣押、查封、冻结在案的车辆、房屋、赃款等予以追缴,并退赔周介铭(不足部分继续追缴)。上述款物等未随案移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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