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情动人”巧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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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情动人”巧化纠纷

本文标题:亭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情动人”巧化纠纷

“让三分心平气和,退一步海阔天空”,日前,亭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工作人员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动情地说道。就这样,一场原本要在公堂“唇枪舌战”的10人集体性劳动争议案件被亭湖区仲裁员“以情动人”的方式悄然化解。双方都十分满意地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劳动者获得了应有的经济补偿,企业也从中认识到合法用工、规范用工的重要性。

亭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情动人”巧化纠纷

据了解,今年11月,亭湖区某公司的10名员工就加班工资事项向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起加班工资的仲裁申请。立案后,仲裁员在充分了解申请人的诉求后,迅速向被申请人某公司送达了相关文书,针对此案系集体性案件,争议焦点较少的情况,仲裁员决定进行庭前调解。

调解中,仲裁员首先掌握案件有关的基本事实,然后从法、理、情、利四个方面给双方做工作,几番调解,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了调解协议。既避免了矛盾的激化,又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省去了后续的诉讼、执行环节,节约了司法资源,对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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