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错谁担责!行人横穿道路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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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错谁担责!行人横穿道路负全部责任

本文标题:谁错谁担责!行人横穿道路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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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错谁担责!”11月11日,在平望镇镇北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交警通过调取现场监控发现,一名20岁左右的女孩,既没有走人行横道,也没有停下观察道路情况,而是直接冲了出来,与一辆正常行驶的白色轿车相撞。女生的腹部被轿车的后视镜刮到,脚部也被车轮压到了一点,所幸并无大碍。

在该起事故中,行人小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七十五条 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中途倒退、折返。”之规定。

按照以往的保护弱者、以人为本的处理原则,即使完全是行人的过错,机动车也会承担一部分责任。但在该起事故中,行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平望交警表示:谁有过错谁担责,希望行人也能敲响警钟,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摒弃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跨越隔离护栏等恶习。

一直以来,保护弱者、以人为本都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制定和实施的一大准则。但近年来,交警中队针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加大查处力度。同时,结合文明交通志愿活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引导行人、非机动车遵守交通秩序,劝阻乱穿马路、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倡导市民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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