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欺骗手段申请公租房的,或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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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欺骗手段申请公租房的,或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本文标题:以欺骗手段申请公租房的,或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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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让老百姓住有所居,政府推出经适房、公租房、共有产权房等,低收入群体、新就业人员等还可以申请租赁补贴。近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推进住房保障诚信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代快报采访人员看到,《实施意见》中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全省住房保障诚信管理体系。以欺骗手段申请公租房的,或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欠缴租金被催缴后仍然不缴纳等情况,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现代快报采访人员看到,《实施意见》提到了主要目标,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全省住房保障诚信管理体系,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全省住房保障信用信息与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面对接,实现住房保障领域联合奖惩信用信息记录、归集、交换、共享、公开和应用,失信主体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奖惩机制有效运行。

如今,很多城市发布保障房申请的相关条件时,也会明确要求申请对象,除按规定提供各项材料外还需签订承诺书,承诺在住房保障申请、使用和退出过程中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确保提供资料真实、可靠、完整,按要求执行相关的程序和规定,违规将接受失信联合惩戒。

住房保障诚信管理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为主要内容,以信用红黑名单作为联合奖惩的重点对象。哪些情况能进入红名单?《实施意见》指出,包括连续多年来无失信行为、多次举报他人失信行为并经查实奖励、积极配合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实施机构进行定期复查检查等行为。而失信则分为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像是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的;经公安等相关部门认定承租人在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从事违法活动的;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欠缴租金,经催缴后仍有6个月以上不缴纳的等行为的,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要褒奖诚信、惩戒失信,《实施意见》中指出,对长期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信用主体,在转换住房保障方式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而针对严重失信主体,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的同时,联合当地征信部门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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