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检查“捆绑”检测HIV?多位受检人员称检测前未被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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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检查“捆绑”检测HIV?多位受检人员称检测前未被告知

  2016年2月19日,海南海口,一家医院开设的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室,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HIV Voluntary Counseling & Testing,VCT)必须完全是求询者自己的选择,这一过程是完全保密的,检测要求实名制;严格遵循自愿、保密、实名原则。 视觉中国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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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乐是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接到那个电话的。

  电话是今年8月从洛阳市西工区疾控中心打来的,内容很简单,告知他感染了艾滋病病毒(HIV)。

  问题是,在他印象里,他并没有做过艾滋病病毒的相关检测。此前的一段时间里,他最近做的一次血液检查是到郑州大学附属洛阳中心医院(洛阳市中心医院)查梅毒。但他回忆,检测项目中不包含HIV抗体,也没有任何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告知他会检测这个项目。

  根据国务院于2006年颁布的《艾滋病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实行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这意味着,这次检测违反了《条例》的相关规定。

  鲁乐告诉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采访人员,他就此向当地疾控部门交涉时,西工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曾表示,和他一批总共抽检了约200份血样,共查出7人HIV阳性。

  但至少鲁乐对这次抽检毫不知情。

  此前,他对艾滋病毫无了解。接到那个电话的时候,他以为自己得了绝症,思考了包括和女朋友分手、如何给父母尽孝等许多“人生重大问题”。他说自己甚至会羡慕路边的乞丐,“至少他还有一个健康的身体。”

  这个22岁的年轻人就这样做了4天艾滋病人。然后,这被确认是一次误诊。

  鲁乐称,洛阳市西工区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已就误诊一事向他道歉。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采访人员试图向当地疾控部门了解详情,西工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称误诊一事“已经给过处分”,自己只负责接待初筛为阳性的患者,对抽检一事不清楚。洛阳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则称领导外出学习,自己不便接受采访。

  北京市一家医院的艾滋病专科护士刘皎告诉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采访人员,有研究表明,患有梅毒等性病的人,同等条件下通过性途径感染HIV的风险也更高。在工作中,她往往会建议患有性病的人做HIV抗体检测。

  但鲁乐在整个过程中都没有得到应有的告知。他甚至不知道,医院或疾控部门在对患者检查HIV前需要尽告知义务。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采访人员掌握的情况显示,这样的偷检并非孤例。一位2015年被确诊感染HIV的患者告诉采访人员,他曾于当年8月在浙江省人民医院做梅毒检测。领报告单时,却被告知,自己的血样中检测到了HIV病毒,需进行复查。

  他向采访人员提供了一份检验报告单,检查项目仅有梅毒,备注一栏却注明了“需8.31复查hiv”。据他回忆,在做梅毒检测时,没有任何人告知他,会进行HIV检测。

  据《中国新闻周刊》等媒体报道,2019年6月,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茅台镇的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也在招工体检中,在未告知的情况下,进行HIV检测。

  今年9月,一名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某高校的学生在研究生入学体检中被检测了HIV项目。该学生向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采访人员提供了一份与当地疾控部门工作人员的对话录音,工作人员承认体检单上没有检测HIV的项目。

  一名在浙江省某高校在读研究生告诉采访人员,他在研究生复试体检中被检测出HIV阳性。但他回忆,体检单上没有该项目。

  前述两名学生均表示,他们的隐私得到了保护,他们没有因为感染艾滋病而从所在学校退学。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平静面对这一结果。2017年5月,四川省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在未提前告知的情况下,对一名前来做入职体检的人进行了HIV检测。检测结果呈阳性,医院作出体检不合格结论。招聘企业根据体检结论,决定不与他签订劳动合同。

  他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要回了工作,并起诉了为他做检测的医院和当地疾控中心,法院一审判决他败诉。

  此前,在接受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采访人员采访时他表示,“我有选择不做HIV抗体检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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