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育惩戒规则征意见:不得变相体罚,可要求学生面壁反省( 二 )

对于教师正当实施教育惩戒 , 因意外或者学生本人因素导致学生身心造成损害的 , 学校不得据此给予教师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 。

《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第一条 (目的依据)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 保障和规范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学生的职责 , 维护师道尊严 ,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 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 , 制定本规则 。

第二条 (适用范围)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称学校)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 适用本规则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