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两家寄递企业执行规定不严被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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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两家寄递企业执行规定不严被行政处罚

本文标题:江苏两家寄递企业执行规定不严被行政处罚

近日,因存在“收寄快递时无开箱验视”“未对投递人员进行实名登记”的情况,常州两家寄递企业被依法行政处罚。9月26日,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从常州武进警方获悉,这是武进首例因寄递企业执行规定不严被处罚的案件。

据了解,9月5日下午,武进警方治安大队会同湖塘派出所、邮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快递企业进行了安全抽检,主要检查企业在“单位安全制度”“开箱验视”“投递人员是否实名登记”“技防设施”“工作人员定岗定责”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在检查中发现2家寄递企业存在“收寄快递时无开箱验视”“未对投递人员进行实名登记”问题,武进警方依法对该两家企业出具了5天的“限期整改通知书”。

9月11日,警方再次上门检查时,发现这两家企业仍未整改到位。依据《江苏省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第三十三条,武进警方于9月13日依法对这2家企业各开出了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书,并对企业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的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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