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首犯获刑12年半( 三 )
经过审理 , 该法院对首要分子被告人刘某犯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对重要成员被告人易某、杜某宏、宋某坤、刘某乙、刘某丙犯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 , 判处五至八年的有期徒刑;对其他成员被告人刘某胜、沈某刚、林某、徐某犯聚众斗殴罪 , 判处三年至五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 并对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顾爱刚 图据法院
推荐阅读
- 遂宁市@四川遂宁市城区发生持枪伤人案:2男子受伤 嫌疑人被现场挡获
- 四川新闻网:“耍酒疯”!醉驾肇事后 他竟还“亮剑”威胁他人
- 【四川新闻网南充频道】深夜事故竟牵出酒后驾驶,违法男子被严肃处理
- 【台网】四川甘孜州石渠县发生3.1级地震 震源深度20千米
- 「同心四川」四川召开藏学研究专家学者座谈会
- 「四川观察视频」行人横穿高速 竟是为了摘樱桃
- #5G#图解|加快5G发展 2020年四川这样干
- 「人民网」“两碗粉”的距离 四川绵阳至广西北海首通直达动车了
- 『光明网』离奇!乐山男子倒车时碾死自己,这个案子怎么判的?
- 【红星新闻】救出来了!四川自贡一工地突然垮塌致一人被困 紧急救援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