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朋友圈保证"不与5女子开房":2女子称捏造事实( 四 )

“如果我们有不正当关系 , 我可以跪着跟他们道歉”

在沈女士提供的永州中院信访接待单中 , 华商报采访人员看到 , 记录时间为8月13日 , “反映问题摘要”一栏写道:来院反映网络上关于中院干警不实报道 , 造成来访人名誉、精神上的损害 , 现急迫希望市中院采取切实措施 , 消除负面影响 , 并要求涉事干警出面道歉 。

“接待领导答复处理意见”一栏写道:将来访人书面报告转交罗院长 。 记录单上详细记录了三位当事人的电话及身份证号码 。 华商报采访人员从记录单上获悉 , 三人中 , 两人是八零后 , 一人是七零后 。 华商报采访人员在永州中院官网看到 , 该院院长为罗重海 。

在沈女士提供的“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查笔录”上 , 华商报采访人员看到 , 调查时间为“8月5日15时” , 地点为“市中院北四楼410办公室” 。 该调查笔录共2页 , 详细记录了永州中院监察室工作人员问询沈女士的内容 , 每页都有沈女士的签名 。 沈女士说 , 这是永州中院第一次调查笔录 , 第二次调查笔录法院不让她拍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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