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发微博攻击派出所副教导被判赔1元 拒绝履行被司法拘留( 二 )

报案未被及时处理,举报两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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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岁的刘绪玖与王运波的纠葛,源于刘绪玖2016年的一起报案。

  2016年3月,仁怀市盐津街道生态旅游庄园负责人钱仁虎在未获土地行政审批的情况下,违法修建拦河坝和机耕道用于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修建期间,原仁怀市国土局曾会同住建、环保等部门调查并制止,但钱仁虎不停劝阻,待执法人员离开后又组织人员继续违法施工建设。

  同年5月17日,因钱仁虎修建拦河坝影响生活用水,周边村民自发前往阻拦。阻拦过程中,村民与钱仁虎一方发生冲突。刘绪玖称,其前妻陈友红被钱仁虎指挥操作的挖机挖斗碰伤倒地。后经司法鉴定,陈友红所受损伤未达轻微伤程度。

  冲突发生当日,刘绪玖向盐津派出所报案。事发10天后,即5月27日,王运波调任盐津派出所任副教导员并主持工作。

  由于不满盐津派出所办案工作,刘绪玖向仁怀市公安局、仁怀市纪委等单位反映王运波和办案民警胡汝江不作为、涉嫌渎职犯罪。

  《仁怀市公安局关于给予胡汝江同志行政警告处分的决定》显示,经查,胡汝江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队涉及的人员没有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导致案件久拖未决。胡汝江未依法履行职责,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情况,经2017年7月24日仁怀市公安局第25次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胡汝江行政警告处分。

  仁怀市公安局纪检委于2018年2月5日作出的一份情况说明显示,经核查,王运波并非案件的具体承办人,且案发时王运波还未到盐津派出所工作,没有证据证明王运波存在办理案件不作为和包庇犯罪人员的情况。陈友红、刘绪玖反映王运波办理案件不作为、包庇涉嫌严重犯罪分子的举报投诉不属实。

  2017年6月,陈友红再次向仁怀市公安局提出控告钱仁虎等人涉嫌故意杀人。次月5日,仁怀市公安局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陈友红不服,先后向仁怀市公安局、遵义市公安局申请申请复核。后两者分别依次作出维持原不予立案决定、维持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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