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被告法院赌咒发誓 官司竟然就结了( 二 )

△被告发誓?

"我们之间肯定有人在说谎,这里是法院,敢不敢发誓?"在法庭上,白某突然提出了这样一个要求。随后,他不等黄某答复,就自己跑到了法院的院子里,对着花坛中的法典郑重其事地发誓道:"我今天在这里起誓,要是被告没有拿我的28000?元钱,我愿意全家遭天谴!"跟着白某出来的法官和黄某也看到了这一幕。见白某发誓后,黄某也不甘示弱,他单手举起也发了个誓:"如果我拿了原告一分钱,俺全家和原告说的一样!"

随后,更加戏剧性的事情发生了:虽然法院仍旧没能审理出原被告双方是否存在借贷关系,但白某却在黄某发誓后,主动向法庭提交了撤诉申请书。

双方这样的做法让许多法官都懵了。"真是活久见。"该案审理法官表示,虽然这二人通过"赌咒发誓"的方式解决了这场僵持不下的纠纷,但这种做法并不可取,毕竟事实究竟如何最终都无法解开,而且誓言终究有恶毒的一面,与现代文明和法制社会不相符合。

因此,法庭提醒:没有证据的事实不叫法律事实,赌咒发誓也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与他人进行经济往来时要增强法律意识和证据意识,再深的信任也比不上一纸借条,再毒的誓言也比不上实实在在的证据确定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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