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奖励企业绿色发展!发绿色债券贴息30%,绿色企业上市奖励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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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奖励企业绿色发展!发绿色债券贴息30%,绿色企业上市奖励200

本文标题:江苏奖励企业绿色发展!发绿色债券贴息30%,绿色企业上市奖励200万

为了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对推动绿色转型发展、服务江苏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我省七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四个重磅文件,打出一套“组合拳”,为企业绿色发展添动力。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财政厅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印发《江苏省绿色债券贴息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绿色产业企业发行上市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绿色担保奖补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等4个文件,明确了绿色债券贴息、绿色产业企业上市奖励、环责险保费补贴、绿色担保奖补等政策的支持对象、奖补金额及申请程序。

《江苏省绿色债券贴息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明确,支持对象为省内非金融企业自2018年9月30日起首次成功付息,且募投项目位于省内的绿色债券。

具体贴息金额方面,对成功发行绿色债券的非金融企业年度实际支付利息的30%进行贴息,贴息持续时间为2年,单只债券(以相对应的核准文件、无异议函或接受注册通知书为准)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江苏省绿色产业企业发行上市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明确,支持对象为自2018年9月30日起进入上市流程的省内企业,主营业务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明确的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方向。

具体奖励金额方面,取得江苏证监局辅导备案确认日期通知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取得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申请科创板上市企业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通知的),一次性奖励40万元;公司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在境外成功上市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江苏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明确,支持对象为自2018年9月30日起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环责险”)且保险标的位于省内的企业(单位)。补贴金额方面,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单位)按不超过年度实缴保费的40%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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