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气象回应“青岛发布误发预警”:大敌当前严肃一点( 四 )

  预测预警一字之差 , 严重情况触犯法律

青岛气象回应“青岛发布误发预警”:大敌当前严肃一点

----青岛气象回应“青岛发布误发预警”:大敌当前严肃一点//----江 苏 龙 网 http://www.jiangsulong.com

  据了解 , 虽然预测和预警只有一字之差 , 但在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上却有着天壤之别的含义 , 用错地方 , 严重的甚至会触犯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国家对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 。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按照职责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 , 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者订正 。 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 。 第二十五条规定 , 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 , 必须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 , 并标明发布时间和气象台站的名称;第三十八条规定 , 非法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的;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向社会传播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 , 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 , 给予警告 , 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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