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小票背面加盖"免责"印章 如此超市真能免责吗?( 八 )

  四川及第律师事务所律师邢连超认为 , 超市在收银小票上加盖确认未过保质期的印章 , 那么在结账前 , 双方就应该对销售商品进行现场确认 , 避免将来产生纠纷 , 如果没有确认行为 , 直接加盖的话 , 作为经营者来说 , 这个行为是不对的 。

  一般而言 , 通过购买商品时的购物小票、购买日期 , 与商品的保质期进行对比 , 在购买后是可以发现商品是否过期的 。 如果说 , 消费者购买商品的时间过长 , 存在举证困难 , 加盖了印章的小票 , 更利于超市方举证自己没有销售过期商品 , 消费者需要举证 。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于遵素 实习生 向姗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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