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男子走路时与“广场舞大妈”发生碰撞,双方为医药费闹翻( 二 )


西安男子走路时与“广场舞大妈”发生碰撞,双方为医药费闹翻

----西安男子走路时与“广场舞大妈”发生碰撞 , 双方为医药费闹翻//----[ ]

经查 , 李女士右脚踝三处骨折 , 光治疗费就得3、4万元 。 对此 , 张师傅表示 , 人不是他撞的 , 拒绝支付医疗费 。

华商报采访人员拨打张师傅电话 , 他说:“我好好的在路上走路呢 , 他俩跳舞一个转身 , 确实和我身体有了接触 , 我没倒 , 他俩倒了 , 凭什么让我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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