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死女童案庭审 女童父亲谈论杀害孩子聊天曝光( 三 )

值得一提的是,通过杨某响和姐姐的聊天记录可以发现,杨某响曾经害过悠悠,但最后被爷爷奶奶救下来。对此,杨某响在聊天中说:" 妈和老头子胆子小!" 他还希望姐姐去劝劝自己的母亲。

案发当天,姐姐表示自己车上有农药,想和杨某响一起去南京。但杨某响拒绝了她,说自己 " 一个人就行了 "。姐姐发来一句:" 你不能冲动。"

女童父亲有能力抚养女儿

公诉人提出,杨某响本科毕业,是一名工程师,每月工资四五千元,年收入8.5万元不到,名下有一套90平米的商品房。奶奶表示,杨某响只去看过几次悠悠,过年过节也不来。

公诉人总结,杨某响有固定工作和收入,但没有给被害人照顾,没有尽到作为父亲的责任。虽然奶奶说儿子给过将近10万元,但公诉人通过奶奶的银行账户,没有发现相关资金汇入。而且在庭上,杨某响提出自己给过母亲1万元左右。

案发后,悠悠的母亲出具了谅解书。

公诉人建议量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公诉人表示,杨某松、杨某响父子构成故意杀人罪,杨某松提议把悠悠推入水中,杨某响同意,两人一起结束了孩子的生命。公诉人提出,悠悠只有两张照片,其中有一张笑容十分灿烂,每次她看到悠悠的照片,都会感到痛心。

公诉人给出量刑意见,杨某松、杨某响父子的行为触犯刑法,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杨某响认罪态度较好,可以认定为坦白。杨某响在庭审中,对一些主要情节,避重就轻。杨某响是被害儿童的监护人,但孩子一直是奶奶在抚养,最需要负责的父亲却没有尽责,还有过杀害孩子的想法甚至还付诸行动。

庭审中,杨某松、杨某响都表示,愿意接受处罚。杨某响的辩护人认为,杨某响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微信聊天是客观的,这都是姐姐提出的,杨某响并没有主动要杀死自己女儿,没有同意姐姐的提议,这与后来发生溺亡的事情没有因果关系。杨某响只是没有阻止父亲的行为,并不代表他就是同意这样的行为。

庭审进行到最后,杨某响哭了出来:" 如果判决下来,想早点服刑,想早点回家照顾父母。"

主审法官最后总结,两名被告人对起诉书中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做了认罪的供述,法庭初步意见是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同时两被告人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均构成坦白。两名被告人在最后的陈述中均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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