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谈王源事件:餐厅负责人应负责(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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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控烟:公共场所吸烟拟直接开罚

今年4月 , 备受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 根据深圳现行控烟条例 , 在禁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劝阻的 , 将处以罚款50至500元 。 可是 , 在执法过程中 , 执法人员发现 , 也有烟民以“未经劝阻”为理由逃避处罚 。 为此 , 该草案删除了“不听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劝阻”的内容 , 规定执法部门直接责令改正 , 处五十元罚款并当场收缴 。 此外还扩大了禁烟范围 , 将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汽车、地铁、船舶、民用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列入禁烟场所 。 同时规定 , 地铁出入口外侧5米范围内禁止吸烟 。

2010年 , 上海推出省级地方性控烟条例 , 宣布在学校、医院、公共交通工具等至少十三类场所禁烟 , 并规定娱乐、餐饮、旅馆等场所可划定吸烟区 , 其余区域禁止吸烟 。 2017年3月1日 , 经由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正式实施 。 2017年3月开始施行的修正案 , 在2010版的基础上 , 将禁烟区域扩充至全部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 , 还在至少6类室外区域禁止吸烟 。 其中 , 修正案还将火车站、机场等区域的公共吸烟室予以取缔 。

《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于2013年6月27日在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 禁止在供公众进行社会活动或者提供购物、餐饮、住宿、医疗卫生、教育培训、休闲娱乐健身等服务的室内公共场所吸烟 , 并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内 , 任何人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 , 或者要求该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予以劝阻 。 此外 , 鼓励相关经营者或者管理者采用烟雾报警、视频图像采集等技术手段 , 加强对禁止吸烟场所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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