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了么超时没送还取消订单 北京互联网法院:构成欺诈( 三 )

原告:周先生

因被告宣传订餐全城送约45分钟 , 本人于2018年12月12日10: 12花费19.5元从饿了么经营的订餐平台下单购买真功夫套餐一份 , 显示下单成功 , 预计11: 45送达 , 11: 08饿了么系统发来信息显示派送中 , 等待餐品时 , 在11: 45被系统强制退单 , 提示无法配送 , 本人认为被告存在虚假宣传配送时间 , 送不过来直接取消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五条规定 , 经营者提供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 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 , 为五百元 。

被告:饿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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