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访问A网站却被强制开B网站,上网被劫持怎么办?(17)

安全专家表示 , 一些相对基础的软件作为计算机底层软件 , 拥有较大权限 , 因此更应该慎用这种“特权” , 任何对用户电脑的干预行为都应该以“实现功能所必需”为前提 , 而不是借保护用户安全的名义 , 擅自变更用户浏览器主页来抢夺流量 。

此外 , 这种行为还侵犯了用户对计算机信息系统拥有的权利 。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副教授吴沈括说 , 当浏览器被他人劫持 , 用户无法按照自主意愿使用时 , 就是侵犯用户对计算机信息系统拥有的权利 。

2015年11月 , 上海浦东法院判决了全国首例“流量劫持”案 , 其背景就是 , 网民想要访问A网站 , 却被突然劫持到了B网站 。 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 , 缓刑三年;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以及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 2018年底 , 最高人民法院将该案发布为指导性案例 。 胡钢认为 , 法院的这一判决表明 , 劫持流量行为不但违法 , 而且也会构成犯罪 。 这对于“流量劫持”的治理具有样本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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