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旧金山总领馆提醒领区中国公民谨防电信诈骗( 二 )

第二步 , 不法分子进而谎称“重要信件”和“包裹”系当事人牵涉刑事案件的材料 , 主动“协助”受害人转接国内“警局”及“检察院”电话(实为虚拟假冒电话)说明情况 。 不法分子假冒的“警官”及“检察官”恐吓当事人涉嫌洗钱、伪造证件或贩毒等罪行 , 被通缉或限制出入境 , 哄骗当事人登录假冒公检法网站查阅所谓“逮捕令”、“管制令” , 诱骗当事人提供本人银行账号、取款密码或将资金转入所谓“安全账户”进行“资金清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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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诈骗过程中 , 不法分子一般与当事人通过指定社交软件联络 , 并以“国家保密案件”为由 , 威胁当事人不能将有关情况告知任何人 。

还有不法分子以当事人涉及重大刑事案件为由 , 操控当事人外出躲避并切断与家人朋友一切联系后 , 致电其家属 , 谎称受害人被绑架 , 索要巨额赎金 。 个别案件中 , 犯罪分子要求受害人通过比特币缴纳“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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