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实施环保法办法表决通过 长江汉江采砂不得用于经营

湖北省武汉市《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目前已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

《办法》充分体现武汉市滨江滨湖的水域特色 , 围绕做好江城“水文章” , 突出“严”字当头 , 要求加强水环境保护约束 ,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

江苏新闻

明确规定:禁止在长江、汉江采砂 , 因整修河道堤防进行吹填固基等公益性采砂活动的 , 应当按要求报有关部门审批 , 所采砂石不得用于经营;长江、汉江沿岸一公里范围内不得新建化工项目、造纸项目;严格限制在长江、汉江沿岸一公里范围内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严格控制在长江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 对长江、汉江沿岸化工企业进行关闭、改造、搬迁或者转产;禁止在中心城区湖泊开展渔业养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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