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道逼停对方持刀伤人 男子两犯“路怒症”获刑一年三个月

抢道逼停对方持刀伤人

男子两犯“路怒症”获刑一年三个月

长江日报讯(采访人员万勤 通讯员张冰峰)江夏男子王某因习惯性“路怒” , 最终将自己送上了审判席 。 8日长江日报采访人员从江夏区人民检察院获悉 , 王某两次开车动怒伤人 , 被该院提起公诉 , 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对其判刑一年三个月 。

2018年6月的一天晚上 , 王某驾车经过江夏区谭鑫培路路口时 , 因认为同向行驶的一辆轿车与其抢道 , 遂急速超车将上述轿车逼停 。 双方停车后 , 王某与轿车驾驶员倪某及同行人员韩某发生口角 , 后王某从车上拿出羊角锤砸伤倪某头部 。 韩某见状 , 忙持手机拍摄留证 , 王某又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威胁其交出手机 , 并将手机砸损后驾车离开现场 。 经鉴定 , 倪某颅骨骨折 , 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韩某被砸的手机价值人民币131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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