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穿越羌塘被罚5000元 涉事者接受处罚并公开致歉( 三 )

5月7日凌晨时分 , 李志森发布朋友圈展示了西藏安多县森林公安局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 , 现查明 , 2019年3月5日至5月6日 , 非法穿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 决定给予5000元的处罚 , 限2019年5月21日前将罚款交到指定银行 。

但西藏安多县林业局派出所的工作人员称 , 冯浩与林夕不接受行政处罚 , 将申请行政复议 。 冯浩认为自己是初犯 , 5000元的处罚有些高;林夕则觉得自己没有做错 , 不会交罚款 。 对此 , 北青报采访人员询问冯浩 , 并未得到回复 。

律师

不履行行政复议或被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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