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电子烟烟油存监管真空地带 卫生安全无从保障( 五 )

据2018年8月28日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显示 , 目前 , 我国还没有正式颁布电子烟的国家标准 , 市场上在售的各类电子烟产品 , 在原材料选择、添加剂使用、工艺设计、质量控制等方面随意性较强 , 电子烟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 部分产品可能存在烟油泄露、劣质电池、不安全成分添加等质量安全隐患 。

该通告强调 , 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 2006年我国签署加入的由世界卫生组织批准发布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对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烟草制品形状的糖果、点心、玩具或任何其他实物”;《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 电子烟作为卷烟等传统烟草制品的补充 , 其自身存在较大的安全和健康风险 。 为加强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保护 , 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 。 建议电商平台对相关违规店铺进行扣分或关店处理;加强对上架电子烟产品名称的审核把关 , 采取有效措施屏蔽关联关键词 , 不向未成年人展示电子烟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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