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行辽源违法放贷掩盖不良遭罚 分行行长遭警告( 三 )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社会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 ,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 , 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 , 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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