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这张1090元的高铁票,会计竟然错误的计入“差旅费”!(13)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 , 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 ,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参考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 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 , 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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