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宣判四起重大涉黑案件 头目获刑20年

中新网北海4月26日电(翟李强)4月26日 ,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以符志康为首的四起重大涉黑案件 。 符志康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开设赌场罪 , 强迫交易罪 , 寻衅滋事罪 , 故意伤害罪 , 数罪并罚 , 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 , 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法庭宣判 谭安哲 摄

经一审法院审理查明:自2007年以来 , 被告人符志康纠集被告人李军宗等同案人在北海市海城区红路岭村、金癸市场一带开设“抓摊局”、“鸡针局”赌场 , 与戚锦春等人垄断金癸市场莲藕批发生意获取非法利益 。

2008年后逐步形成以被告人符志康为首等近20人参加的人员较为固定的犯罪团伙 。 通过将赌场分派给手下骨干成员 , 进一步扩张了犯罪团伙势力 , 该犯罪团伙共同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交易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 不断地维护、扩大组织势力、实力、影响及经济基础 , 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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