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宣判四起重大涉黑案件 头目获刑20年( 三 )

特别是该犯罪组织在北海市海城区红路岭村、金癸市场一带人口密集区及商业活动活跃中心区域 , 长年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 , 通过控制赌博业及恐吓、威胁等手段垄断红路岭村的集体土地及铺面出租 , 敛财数额巨大 , 形成重大影响 , 对红路岭村一带的群众形成心理强制、威慑 , 致使合法利益遭受损害的群众不敢通过正当途径维护权益 , 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

该涉黑团伙中的其他2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至三年三个月不等的刑罚(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7人) , 并处罚金、没收个人财产或剥夺政治权利 。

一审法院认为 , 该四案案情复杂 , 涉及被告人人数众多 ,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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