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一起毒鸟案被提起公益诉讼( 二 )

非法狩猎者:一月捕杀野生鸟类2.4万余只

江苏省连云港市 , 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 , 是候鸟南北迁徙的要道 。 2016年10月至11月 , 正是候鸟南飞越冬的时候 , 家住连云港的尚某等10人不顾江苏省禁猎期严禁狩猎野生动物的规定 , 用剧毒农药“克百威”制成毒饵撒在农田里 , 同时播放录有鸟鸣声的播放器来吸引鸟类 , 大肆毒杀鸟类 。

采用这种方式 , 尚某等人一个月内共计捕杀云雀、白头鹎、灰喜鹊等野生鸟类24065只 。 被捕杀的野生鸟类中不仅有国家“三有”(有益、有重要生态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野生保护动物 , 还有红隼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 经物价部门鉴定 , 这些鸟类价值700余万元 。

尚某等人根据泰州市姜堰区网友杨某的要求 , 将被毒杀的野生鸟类进行拔毛、分类、装袋 , 然后销售给杨某夫妇 。 杨某夫妇则将这些野生鸟类进行再加工后放入冷库 , 随后销售给江阴市的华某 。 华某再把野生鸟类销售给无锡、江阴等地饭店做“野味” , 共销售得款2250元 。 后公安机关在杨某夫妇冷库里扣押含剧毒“克百威”的野生鸟类共计23736只 , 万幸大部分的毒鸟尚未流入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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